保密政策

1. 总则

1.1. 本关于保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属于位于雅罗斯拉夫尔州,雅罗斯拉夫尔市,巴扎勒斯克沃街9号,7号房间,邮编150030的Ovsbey 有限责责任公司正式文件(以下简称“公司” ”或“运营商”),并规定了处理使用和保护使用Ovsbey 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服务,程序和产品的个人(已下简称“客户”)信息的规则。客户所提交个人数据,即表示同意运营商按照152-ФЗ 号联邦法规“关于个人数据”的规定, 以达到本规定中作指出的项为目的,的各种搜集,处理和使用其个人数据。

2. 哪些数据属于个人信息?

2.1. 个人信息-是指基于该信息能够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任何信息

运营商可能会收集各种数据/信息,包括:

- 姓名

- 出生日期

- 邮箱地址

- 电话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

个人信息还可能包括客户应运营商需求以履行运营商与客户之间订立的其他契约性文件所产生的运营商对客户的义务而额外提供的信息。包括运营商有权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包含客户名称,姓氏,照片的文件的副本,以及运营商酌情决定的其他必须的或足够以识别排除该客户滥用和侵犯第三方权力行为的额外数据。

2.2. 当客户邀请其他人参加公司的活动或邀请其他人与公司通信时,公司可以收集客户提供的有关这些人的个人数据,例如:姓名,姓氏,出生日期,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2.3. 以统计访问信息为目的收集并存储网站访问者的相关信息(例如IP地址,域名,浏览器类型和操作系统,访问日期和时间等)。该信息是公开可用的,因此公司对其泄露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收集,存储,使用和其他类型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3.1. 收集的个人数据可以用于向客户发送有关公司组织的新建议和各种活动的通知,以及获取客户关于确认并同意参与该活动的信息。公司可以使用客户的个人数据用于发送重要通知,其中包含关于公司契约文件变更的信息。个人数据也可以用于改善所提供产品,服务,内容和通信的质量。

3.2. 客户的个人信息仅存储在电子媒体上,并且不受时间限制可以任何合法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使用自动化工具或不使用此类工具的个人数据信息处理系统。

3.3. 运营商应规定处理和访问个人数据的工作人员清单。运营商应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并应采取防止未经授权访问个人数据发生的措施。

3.4. 在客户指定或同意的情况下,个人数据可被转交给第三方。在符合在本规定第3.1条中规定的保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条款的规定情况下,运营商有权将第3.1条中指定的目的而将个人信息传输给第三方,比如快递服务,邮政,电信运营商等。

3.5. 只有根据符合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理由和程序,俄罗斯联邦授权国家权力机构才可要求获取用户的个人数据。

3.6. 在本法规第3.3-3.5条未作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客户数据不能转移给第三方。

4. 更改和销毁个人数据。

4.1. 如果客户不希望进入公司的邮件发送列表中,可以随时通过公司联系方式通知,从而取消订阅邮件。

4.2.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删除个人数据:

客户可自行使用公司网站的客户可用个人主页设置功能删除个人信息

在其他监管文件确定的情况下,在客户撤回在其他规定文件中规定的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权的情况下

许可运营商可删除客户发布的信息以及客户的个人页面